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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鲁:4.8万亿元隐性收入探寻者
作者:第一财经日报  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数:606  更新时间:2007-8-27  ★★★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灰色收入与居民收入差距》作者王小鲁

    4.8万亿元“隐性收入”探寻者

  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收入估计约4.8万亿元,估计其中大部分是灰色收入

  “解决灰色收入问题,制度改革已经到了一个迫切需要全局考虑、整体推进的阶段。”

  可以说,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

  腐败的来源主要是由于一系列制度的不健全,比如政府对资金、资源的管理分配方面的制度不健全、不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当然垄断也是一个因素,有些资源本来可以通过市场自主分配,垄断后就会造成寻租行为

  王小鲁了解人们关心灰色收入问题,但还是没想到自己的研究报告会带来如此巨大的反响。

  王小鲁现在是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这份名为《灰色收入与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报告,通过对2005年~2006年全国几十个城市和县的2000多名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家庭收支调查和一系列计算及验证显示,部分高收入居民有大量隐性收入。加上这些隐性收入后,目前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31倍,并不是统计显示的9倍。而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收入估计约4.8万亿元,估计其中大部分是灰色收入。

  这里的“灰色收入”包括非法收入,违规违纪收入和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不公开不透明的收入。

  前两年,王小鲁做过区域差异以及收入分配的研究。王小鲁愿意把这份有关灰色收入的研究与之前的研究看作一脉相承。他似乎在以一个经济学家的视角,不断寻找和解读更为真实的中国社会。

  高收入阶层中存在大量隐性收入

  《第一财经日报》:高收入居民的实际收入情况是怎样的呢?

  王小鲁:在分析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非常有意思的现象,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没有什么出入,但是收入越高的居民,统计收入和推算结果之间的差异越大,特别是收入最高的那部分差异最大。

  初步推算,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居民(约1900万户,5000万人),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7万元,相当于原有统计数据(不到2.9万元)的3倍多。其他中高收入居民的收入也高于原有统计。平均而言,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能达到1.96万元,而不是原来统计的1.05万元。

  我们推算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统计到的隐性收入可能达到4.8万亿元。这与实际观察到的城镇居民购买力能够较好地吻合,也能够较好地解释统计收入与超常增长的储蓄、投资、奢侈性消费之间的不一致。

  《第一财经日报》:这些隐性收入中,高收入者占有多少呢?这样推算的实际收入差距应该比以往统计扩大了。

  王小鲁:分析结果说明,统计收入的遗漏主要发生在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高收入户,占全部遗漏收入的四分之三。这说明我国高收入阶层中存在大量隐性收入,使国民收入分配严重向高收入阶层倾斜。平均而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也会明显高于以前我们知道的水平。因此不但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会明显大于原来的估计,而且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会相应扩大。

  《第一财经日报》:你调查的样本收入分布和职业分布有什么联系吗?

  王小鲁:我们这次调查并不是要用调查样本数据来推算收入分配的总体水平,而是为了计算消费特征参数。在这2000多户样本中,高收入阶层中有企业家、个体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医生、教师、文艺工作者,还有政府官员等。

  但毕竟这个样本不足以推算全国范围内收入分配和职业分布的关系。要是作职业分布分析的话,这个样本还太小,而且不符合统计抽样要求。但用作推算消费特征参数,这个样本的规模和抽样方法都是可以接受的。

  腐败是分配不合理最主要原因

  《第一财经日报》:某位省级领导曾告诉我,上世纪90年代,各级政府分税制改革彻底“分灶吃饭”后,地方各级必然要寻找新的财力支撑,所以各类城市投资公司、信托金融公司应运而生,而之后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控制严格,其中一些公司倒闭,后来随着1999年开始的新一轮增长,土地成为可能直接获利的方式,于是土地出让金在很多地方成为第二财政。之后的全民工业化中项目及由此带来的税费成为地方政府追逐的热点。可以看到,每一次这样的变化中,相关人群的灰色收入都可能有一次大增加,你怎么看待这个历史过程呢?现在灰色收入主要来自哪里呢?

  王小鲁:不同阶段的灰色收入来源确有不同。例如上世纪80年代,在由计划向市场转轨的过程中,先出现了倒卖钢材等短缺物资,然后是倒进出口批文,再后来是炒地皮。随着市场化的进展,一些领域的寻租空间已经没有了,但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空间。

  根据公开资料分析,现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是公共资金的流失。近年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巨大(2006年4.5万亿元),不少投资项目层层转包、工程款层层剥皮、营私舞弊现象严重,漏失巨大。此外财政资金通过“条条”(部门)渠道分配到各地的部分,和各地的预算外资金收入,都存在严重管理漏洞。有大量资金脱离了财政管理程序,透明度低,滥用和漏失严重。第二,金融腐败普遍存在。有研究表明,全国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在正常利息之外收取额外付费已成为一项“潜规则”。第三,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行为。例如各地党政官员入股煤矿,和药品审批与流通环节的混乱,给权力部门和相关领域某些人带来了较高灰色收入。第四,土地收益流失。2005年有价出让国有土地16.3万公顷,其中“招拍挂”出让面积只占三分之一。“招拍挂”与其他方式出让的平均地价相差4~5倍,差价每公顷500多万元。这成为房地产开发商暴利和权力相关者灰色收入的来源。第五,垄断行业收入。2005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其中相当部分来自行政性垄断。以上内容中有数量依据的项目,包括金融腐败、土地收益流失、企业用于行贿的旅行和娱乐支出、垄断行业灰色收入等,数额已接近3万亿元,占了4.8万亿元遗漏收入的大部分。

  《第一财经日报》:这些问题的核心你觉得在哪呢?

  王小鲁:最关键的是腐败,它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合理最主要原因。腐败的来源主要是由于一系列制度的不健全,比如政府对资金、资源的管理分配方面的制度不健全、不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当然垄断也是一个因素,有些资源本来可以通过市场自主分配,垄断后就会造成寻租行为。可以说,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

  收入差距的扩大有两个基本原因,一个是随着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这部分收入差距的扩大在一定时期内是难以避免的。过去分配制度的平均主义色彩非常重,现在市场条件下,不同要素的贡献要得到合理的回报,这是得到广大居民认可的。现在问题严重的,是出在非法收入,灰色收入,通过非正常渠道分配的收入。这带来的收入差距大于我们的想象。

  王小鲁 56岁,经济学博士

  ●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成员

  ●1985年5月,国家体改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成员、《经济发展与体制改革》杂志主编

  ●1986年5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发展研究室主任

  ●1997年,获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博士学位

  ●1998年,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1984年,获第一届全国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

  主要著作:

  《第三产业与生产劳动》,《中国经济增长中的结构矛盾》(课题组长、第一作者),《中国农村工业化与经济增长》(英文学术专著,即将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

  专业领域:

  发展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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